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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6-10-03〗   本文作者:admin-L   浏览次数:723

政府工作报告

——2016125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省长 朱小丹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五年来,全省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60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28万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从4.48万元增加到6.75万元、年均增长7.5%,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20934亿元、年均增长1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364.8亿元、年均增长14.9%。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1.76%提高到2.5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34.2%提高到39.0%。结构调整持续深化,三次产业比重由5.049.645.4调整为4.644.650.8,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明显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4%。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开放型经济水平稳步提升,进出口总额达6.36万亿元,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到42.9%。内源型经济发展加快,民营经济占比达53.4%,外贸依存度从115.4%降至87.3%。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区域发展差异系数由0.680调整为0.66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8.7%。绿色低碳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4757元和13360元、年均实际增长7.2%9.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851缩小为2.61,人均预期寿命达77.1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82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涨幅为2.9%。“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应对持续贯穿的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在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上精准发力,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增强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全力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6%,民间投资占比达60.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7000公里、跃居全国首位,出省通道达20条,实现县县通高速,新增铁路通车里程1430公里,新建成一批机场、港口、能源、环保、水利等项目。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持续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大力培育拓展电子商务、信息消费、旅游休闲等消费新增长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5%,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49.5%。充分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着力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旅游购物出口等外贸新业态,全面促进通关便利化,出口总额达4万亿元、年均增长7.3%。坚持稳增长重在稳实体经济,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融资增信担保、技术创新等政策支持,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通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五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50多亿元,促进各类企业稳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9.4%,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百亿元的企业分别达22家和221家。

(二)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牵牢行政体制改革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率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均比2011年压减40%以上,省级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直51个部门公布9类权责事项6971项。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超过90%,市场主体五年净增300多万户、增幅超过68%。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开通运行“信用广东网”,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探索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率先建立包括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在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备案的项目占企业全部投资项目的比例达90%。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民间金融稳步发展,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纵深推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资监管效能。价格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等扎实推进。分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着力优化对外开放格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世界500强企业的经贸合作,累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2万个,实际利用外资1240亿美元、年均增长5.8%,服务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3.9%。启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下放第一批60项省级管理权限,在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上先行先试,首批27项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大片区新入驻企业5.6万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进经贸投资合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点14国进出口额达8504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累计协议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约5600家,中方实际投资350亿美元、年均增长45.9%。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累计签约产业经贸合作项目4508个。

(三)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我们始终把产业转型升级和中高端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主攻方向,紧紧抓住“两个支撑”结合点,加快培育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8.5%27.0%,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9.0%。围绕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60.4%。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16.8%。坚持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载体建设,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达1.52万亿元,年均增长10.7%

(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启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务实推进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筹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组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多层次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培育孵化育成体系,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加速融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1万家、五年翻了一番,技术自给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提高到71%57%。加快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引进五批117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89名领军人才。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进一步加强。

(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分类指导,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我们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基础上,抓好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九年大跨越”。珠三角地区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2.9%,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3.6%,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我们瞄准区域发展短板,深入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全面对口帮扶。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大会战,改善粤东西北内联外通条件。省产业转移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6%,占粤东西北地区比重上升到25.8%。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珠三角6个帮扶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约95亿元,引进项目692个,已完成投资约600亿元。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

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率先推进“多规合一”,开展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扩大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动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约3万公里新农村公路实现路面硬化。完成3765公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解决75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6.82万户和“两不具备”村庄6万余户搬迁安置。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快。扎实开展援藏援疆等工作。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我们坚持绿色化永续发展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基本划定林业生态红线。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进电机能效提升、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业锅炉更新改造等工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碳强度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稳步开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面积13.33万亩。开展练江、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及一批城市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2015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7.1%15.0%,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汕头贵屿等地电子废弃物污染综合整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5%90.1%。全面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成生态公益林7214万亩、碳汇林150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8%。启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成绿道1.2万公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和各级财政累计分别投入3072亿元和8479亿元,在底线民生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基本实现充分就业。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逐步调整提高,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衔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任务,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66.1万套(户),基本建成59.4万套(户),改造棚户区20万套(户)。

全面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教育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达88.7%94.2%。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18.4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33.0%。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扎实开展,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交流项目顺利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覆盖所有县(市)。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果。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文艺创作涌现出一批精品,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取得突出成绩。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工作得到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建设。坚持专项打击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信访、司法行政、海防打私、应急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国防动员体系不断完善,双拥共建、优抚安置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妥善应对强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登革热、H7N9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疫情,防灾减灾和救灾复产工作有力有效。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621件、省政协提案3162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7项、制定修改政府规章65项。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从实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清理规范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支出连续5年“零增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监察工作扎实有效,审计全覆盖和职业化建设有力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我省经济发展较早进入新常态,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发展阶段性特征日益显现的五年;是我们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倒逼机制,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的五年;是我们向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不断开创转型升级发展新境界的五年。这五年转型发展的探索十分艰辛,经验弥足珍贵,从实践上有力佐证了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向着“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迈进,必须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厚植发展新优势;必须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引领发展新常态;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发展新体制;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发展原动力;必须坚持富民优先、民生为重,提升发展共享度,坚定不移迈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努力当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

各位代表!我省“十二五”时期改革发展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开拓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内外需求不足,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民生社会事业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短板指标;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加大,公共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污染治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发生深圳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政府职能转变亟待深化,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发扬“三严三实”作风,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解决这些问题。

二、“十三五”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对于确保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两个率先”的紧密衔接、整体推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综观国内外形势,我省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主动适应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增强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开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政府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着力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家园,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一个率先、四个基本”。“一个率先”就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力争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突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转方式与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等目标要求,把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四个基本”就是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力求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从体制创新、动力转换、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等方面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强永续发展能力;坚持开放发展,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发展内外联动性;坚持共享发展,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我们要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今后五年,我省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实现年均增长7%,到202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1万亿元,确保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相互协调,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推进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在有效扩大内需的同时,以攻坚姿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中高端产品、技术比重,扩大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形成需求侧与供给侧相互平衡、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新局面,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我们要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深化经济领域重点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高效金融体系。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领域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我们要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为引领,加快基本建立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步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大规模协同创新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持续推进高水平信息化强省建设,建设面向全球的人才高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大局面。到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技术自给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75%60%,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

——我们要破解发展不平衡难题,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链对接,促进经济跨区域融合发展,提升珠三角城市群作为引领全国发展主要空间载体的集聚辐射功能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振兴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持续优化、民生明显改善,稳步迈向全面小康。继续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省内外互联互通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基础。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夯实“三农”基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幸福美丽乡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城乡一体化机制,推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我们要坚持内外联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适应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的深刻变化,率先推进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创新,着力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贸易布局和投资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加快培育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着力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形成粤港澳台经济深度合作新局面,全面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我们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立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强资源节约管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力争在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中走在全国前列。坚持不懈推进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务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60.5%,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整体提升全省绿色发展水平。

——我们要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全省人民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不断拓宽共享发展道路,整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充分而公平的就业机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550万人。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高于7%。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以上,出口总额增长1%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3%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为“十三五”经济中高速增长开好局、起好步

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高质量、多层次供给体系,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走以质取胜和品牌发展道路,提升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降低产品库存,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推动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加快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多渠道扩大消费。继续办好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和各类促销活动,支持广货众筹、消费金融公司等消费新模式。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有效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轻型货车下乡政策。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及增值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境外和服务领域延伸,发展网络经济和分享经济。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壮大养老健康消费。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扩大农村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旅游消费。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扩大有效投资。坚持立足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5000亿元。开工建设深中通道主体工程、罗定至信宜等15个高速公路项目,新增通车里程716公里。推进赣深客专、广汕铁路、深茂铁路等一批铁路项目建设,加快地铁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湛江机场、梅县机场迁建和韶关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抓好港口、航道及配套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推进与央企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一批重大环保项目和民生工程。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完善PPP项目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和扩大重点领域投资,用好省铁路发展基金等。加强项目储备,编制实施政府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力促出口平稳增长。强化对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深耕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全面推广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发挥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跨境电商直销中心等作用,扩大先进技术装备、资源性产品和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快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易通关和“三互”通关合作。建立完善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防范和应对体系。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政策措施,解决准入限制、项目审批等制度性障碍,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培育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带动创新型小微企业集群发展。落实信贷风险补偿金、融资政策性担保等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继续培育超百亿、超千亿大型骨干企业,支持其并购重组和转型发展。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大价格监管和反垄断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适应经济结构重大变化,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攻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快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负面清单全覆盖。整合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加快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管理模式,着力改进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公共服务。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推动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支持司法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启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试点。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一个部门原则上一个专项。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风险预警和监督考核制度。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税改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网上备案管理以及并联审批。

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有进有退、突出主业,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盘活国有资产。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降成本增效益。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组组建试点。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开展资本运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区域中心、“青创板”等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上市,发展直接融资。建设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中心等金融创新平台。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和股权众筹融资,扩大“险资入粤”规模。培育新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深化地方金融机构和监管体制改革。加大清理打击非法集资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综合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统筹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研发体系建设,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引领型创新企业,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完善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倍增计划,争取建立国家实验室。加强省科学院创新能力建设,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实施高新区创新发展提升行动。全面推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支持发展重点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专业镇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国际创新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智能机器人、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加快省市共建重大科技专项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注重原始创新,支持开展基础性科学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攻关。加快应用型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库建设。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军地两用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和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省市联动加快建立政府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发展科技保险。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继续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第六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推广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扩大创新创业金融街试点。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形成良好的“双创”文化和氛围。

(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

着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制定实施“去、降、补”行动方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实现市场出清。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富余产能和生产环节向外转移。促进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能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加快淘汰水泥、造纸等落后和过剩产能。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打好降低企业交易、人工、社会保险、财务、物流等成本的“组合拳”。重点以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抓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加快免除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电力、流通等领域市场化改革。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化解房地产库存。创新补短板投入机制,加快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通过技术改造等激活存量资产,修复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实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围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供应链服务、产权股权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制造业升级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发展“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壮大一批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计划。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等6个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培育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扩产增效、设备更新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3100亿元。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海洋经济。

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网三环”光缆骨干网扩容,打好城市光纤改造攻坚战,加快农村光纤网络建设。推动4G基站规模化建设和通信网络城乡全覆盖。加快公共区域WLAN覆盖建设,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专业化应用和在农村地区的试点应用。支持5G等新技术研发。实施“互联网+”、大数据战略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深入推进“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五)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强化农业产能建设。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建设产粮大县和现代粮食产业功能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快粮食储备体系和仓储设施建设。打造粤西“北运”蔬菜优势产区,优化省级“菜篮子”基地。发展岭南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建设岭南特色优质水果产业带和雷州半岛热带水果产业示范区。建设省重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装备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系统。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骨干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建设一批农业公园和农业综合体,发展农村电商,培育上市农业龙头企业,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山区24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海堤达标加固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开展新一轮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常态化运营。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强化农村基层治理。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发展农业保险,开展农业补贴“三补合一”改革,组建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和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供销社、农垦、基层水管体制和国有林场改革。培育和规范发展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探索开展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

(六)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珠三角“九年大跨越”,突出抓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互联网+”行动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加快开放合作、产业集聚和产城融合重大平台建设,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统筹实施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和一体化专项规划,推进广佛同城和区域一体化。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联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珠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和低碳城市群。

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和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统筹推动粤东、粤西港口建设和一体化发展。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存量经济。加大力度推动珠三角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提升粤东西北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力,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做强做大。科学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更加注重产业集聚、补齐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短板、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支持湛江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推进湛茂阳沿海经济带、汕潮揭城市群等建设。支持广清一体化,推动环珠三角市融入珠三角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县域产业新体系。深化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支持我省原中央苏区县、海陆丰等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振兴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有序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宜居宜业水平。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加强城市工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强化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有效防治“城市病”。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提高水电路气讯等城乡联网和通达水平,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健全优质文化、教育、医疗等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提升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体系。建设一批农村社区示范点。修复南粤古驿道,提升绿道网管理和利用水平。

(七)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狠抓节能减排降碳。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高能耗行业管控,抓好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改造,强化锅炉污染治理和节能监管,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在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强机动车减排,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发展碳汇交易,推进“碳规”编制。

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力争走在全国前列。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用地处置挂钩制度,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开展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有效压减PM2.5PM10浓度,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练江、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小东江等跨市域河流和城市内河涌污染整治。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一县一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减量处理。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抓好土壤分类管理和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强环境执法,推进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偷排污水、废气等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加强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管理。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森林碳汇等重点生态工程,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开展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加强海域海岸使用管理,开展海岸带、海岛综合整治修复,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和江河湖泊水质。推进排污权和水权交易试点。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健全生态文明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八)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更多改革创新经验并加快推广。深化粤港澳合作,建设港澳优势产业集聚区和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培育高端产业集群,吸引跨国企业区域总部和国内大型企业国际总部入驻。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试点。建立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打造智慧自贸试验区和国际人才港。推进“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葡/西语系经贸合作平台、国际邮轮母港等建设,加快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

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海陆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参与境外港口等建设,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加快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和中俄贸易产业园建设,拓展粤新欧、粤满俄国际货运班列。用好广东丝路基金。推进中马广东—马六甲海洋工业园等境外产业园建设,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项目落地。深化与沿线国家农业、海洋渔业、资源能源、文化、旅游等合作。优化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

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抓好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建设,培育新型出口主导产业,扩大中高端产品出口。深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自主品牌培育。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扩大技术、文化等服务出口。完善跨境电商政策扶持体系,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功能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建设,争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开展旅游购物出口。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加快广东电子口岸建设应用。

推动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以欧美发达国家为重点,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高端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支持企业建设境外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跨国并购。健全境外投资公共服务及政策支持体系。深度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粤台交流合作,推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提升以侨引资引智水平。用好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对内对外开放联动性,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和我省与周边省区经济合作区等建设发展。继续抓好援藏援疆等工作。

(九)加快社会事业补短板上水平

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建设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推动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教育强市和珠三角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覆盖率均达85%以上。深化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民办教育。建设一批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培育建设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考工作。完善各学阶各类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提高覆盖面和资助标准。把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配置。

扎实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水平,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提升工程,以总分馆形式加快县乡图书馆、文化馆改造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办好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强化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加快建设“广东公共文化云”。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一批具有岭南风格的精品力作。加强版权保护,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推进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发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广告创意等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产业基地。支持传统媒体数字化转型,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和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支持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做好奥运会等备战工作。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启动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县级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置、专科特设岗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推进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改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县域内住院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鼓励发展民营医疗和健康服务机构。加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发展“南药”,提升中医、中西医交融与“治未病”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

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广东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和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各类暴恐极端活动。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实施“七五”普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加强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抓好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病防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和网格化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加强社区管理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人防、气象、地震、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做好国防动员、海防空防、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启动实施2016-2018年脱贫攻坚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全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情况开展全面摸查核准,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生态补偿、易地搬迁、低保兜底等方式,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不让一村一户一人掉队。严格落实“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继续实施驻镇、驻村扶贫,调整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扶贫结对关系,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大格局。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支持技能晋升培训,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实施城乡一体化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妥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医保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优化大病保险制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试点。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85万套(户)。建立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模式,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2.18万套(户)。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做好“两不具备”村庄易地搬迁安置工作。

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210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87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二是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三是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四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六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七是促进创业就业,八是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九是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十是抓好防灾减灾。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其各项决议、决定并定期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法定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立法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探索引入政府立法第三方评估。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倡俭治奢,全面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强化督促检查和督查问责。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推进廉洁政府建设。深入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共同创造全省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

一、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418元和19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年6470元以上、确保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82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178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每年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每年1800元。

二、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岗位,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乡镇(街道)132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补贴。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三、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新开工7.8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其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套(户)补助2万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2.18万套(户)。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对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每户分别增加补助3500元和5000元。

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面实施家禽、生猪和岭南特色水果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1.3万皮长公里农村光缆建设。推进54个试点县普惠金融“村村通”,乡村金融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94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在全省建设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将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的行政村全部纳入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补助范围,村办公经费补助提高到每年6万元,村干部补贴提高到每月2200元。建成15个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或完善100个乡镇文体广场。完成26万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五、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4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以上。启动对62个县级人民医院关键医疗设备配置补助项目,对300个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设岗位每岗每年补助不低于10万元,对4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给予补助。对14个地市和20个人口大县(市、区)给予34辆预防接种冷藏车配置补助。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年度目标任务。

六、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地市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500元,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标准提高到每年6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住宿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200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建成10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将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每月800元。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就读本专科期间按每生每年发放10000元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七、促进创业就业。对50个左右省级优秀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20万元资助,对10个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每个一次性奖补50万元,支持建设10个左右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安排20亿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22万人次。

八、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6元。启动练江流域普宁、潮阳、潮南3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保设施主体工程建设。对纳入计划的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按日处理能力每万吨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启动15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一县一场”建设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0%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九、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启动“电信诈骗防火墙”工程。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选取710公里有代表性的路段先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在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

十、抓好防灾减灾。巨灾保险改革试点扩大到10个市。启动2个区域性避风锚地、3个示范性渔港建设。启动“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项目,新建10个近海气象观测站。新建或升级改造100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域预警预报系统。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强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动物防疫工作。

附件2

名词解释

1.“一带一路”:指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合作的重大战略,“一带”指丝绸之路经济带,“一路”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PCT国际专利申请:PCT是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按照该合约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专利申请。

3.多规合一:指在理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理职能,实现“三规”融合的基础上,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多规统筹与整合。

4.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指在全省范围选择2个地级市、5个县(市、区)、10个建制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选择10类项目作为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5.“两不具备”村庄:指地处偏远、高寒山区或其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不具备生产和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

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相对需求侧而言,包括生产要素投入、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两个基本方面。所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经济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更强调通过制度变革与完善,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以市场导向优化提升生产端生产能力,从而扩大有效供给,形成高质量、多层次的供给体系,使供给结构更加适应需求结构。

7.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要求。

8.僵尸企业:指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连年亏损,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的企业。

9.WLAN:即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缩写),是一种利用无线电通信技术实现信息快速传输的局域网络,与3G/4G通信网络相比,具有高速率、低功率、低成本、网络接入快捷等突出优势。

10.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主要通过减少过度硬化、恢复城市绿色植被和生态水系等,将城市建设成为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修复城市水生态,增强城市抗洪防涝能力。

11.城市病:指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房价高涨、垃圾围城等种种弊病,制约城市宜居宜业水平提升,降低市民幸福感,是城市粗放型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12.能效、水效领跑者:指某一用能产品能源、水资源消耗最低的行业标兵。通过确立行业能效、水效标杆,鼓励要求行业内其他企业向其看齐,从而带动整个行业产品能效、水效水平提高。

13.“一县一场”:全省所有县(市)均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2015年2月9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 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5年2月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省长 朱小丹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有效应对困难挑战,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初步核算,全省实现生产总值6.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美元。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3%。

一年来,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效如下:

(一)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全力以赴稳增长

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面对贯穿全年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一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各项预调微调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出台以重大项目拉动投资等10个方面稳增长措施,实施22项支持稳定经济增长财政政策和25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具体举措,推动经济运行逐季企稳、稳中有进。发展质量效益提升,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1.9万亿元,增长12.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8060亿元,增长1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6612亿元,增长12.4%;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2148元、12246元,增长8.8%、10.6%。

投资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9万亿元,增长15.9%。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392亿元。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280公里,跃居全国首位,实现全省联网收费“一张网”。韶赣、贵广、南广等铁路建成运营,新增铁路运营里程545公里、总里程超过4000公里。乐广高速、阳江核电1号机组等72个项目建成投产。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138个项目开工建设。启动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投资结构优化,服务业投资增长15.9%,占比达66.1%;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868亿元,增长23.3%;民间投资增长20.3%,占比达58.1%。

消费持续平稳增长。积极开展各类促进消费活动,大力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万亿元、增长11.9%。新兴业态、新商业模式、新消费增长点不断催生,信息消费规模约8600亿元,增长超过20%;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63万亿元,增长30.5%;快递业务量增长59%。健康、养老、体育等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旅游总收入达9227亿元,增长12%。

进出口总体平稳。克服国际市场低迷和高基数异常因素影响,实现进出口总额1.08万亿美元、降幅由一季度的-23.1%收窄到-1.4%,其中出口增长1.5%。贸易结构优化,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总额比重提高到38.6%,服务进出口增长5%,加工贸易“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方式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提高到66.2%。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认定10家省重点培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交易量占全国近七成。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016个,实际利用外资268.7亿美元、增长7.7%。推动企业“走出去”,对外协议投资增长138.2%。

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减免国家和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省级收入部分,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5亿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全年新增贷款8935亿元,融资规模达1.5万亿元。积极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201家、增加20家。强化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2%,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约54%。

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3%,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家禽业克服H7N9疫情影响快速恢复。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60%。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570家、农民合作社3.1万多家、家庭农场3.75万多家。完成537.6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50条中小河流治理、42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农村金融八项措施全面启动,率先探索“政银保”金融支农,涉农政策性保险扎实推进。“三防”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成功应对“威马逊”等超强台风,实现人员零死亡。

(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起步,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新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9项,抓好国家下放事项的接、管、放。制定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公开46个省直单位694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布首批11个省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开展省市县纵向权责清单试点,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直部门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珠三角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全面铺开商事制度改革,新登记企业及其注册资本分别增长41.4%和121.2%。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向社会转移职能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济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探索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入开展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专项资金管理、政府公共资源公平配置等改革。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农信社改革重组、村镇银行培育发展等取得新成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价格改革扎实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加强对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国资与民资对接活动。启动省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珠三角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有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开放合作不断深化。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广东省争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排头兵作出规划部署,成功举办首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国家批准。与欧洲、北美、东盟、非洲等加强经贸、科技、旅游等交流合作,新设立6个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和17个驻海外旅游合作推广中心,新增国际友好城市17对。粤港澳合作深入推进,对港澳开放153个服务业门类,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金额达698亿元。侨务引智引资、华商合作等取得新成效,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获批设立。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三个一”通关模式全面推开。粤台合作不断深入。联合港澳成功承办第十届泛珠大会,泛珠合作进一步推进。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自主创新取得新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预计达2.4%,技术自给率提高到71%。启动实施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二位。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保护指数和环境指数均居全国首位。发展新型研发机构120多家,建成各类产学研创新平台1600多家、技术创新联盟100多家、标准创新联盟167家。新增9项973首席科学家项目,新增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东。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7∶46.2∶49.1。工业增加值增长7.8%,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8.1%、25.7%。推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首批总投资331亿元的13个项目开工建设。汽车、轨道交通、航空等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制造和应用取得新进展。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步伐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58.4%。金融业增加值4724亿元,增长12.5%。海洋生产总值达1.35万亿元,增长13.8%。

信息化水平继续提升。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光网城市”工程,新增光纤入户357万户,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进一步扩大。通信基础设施产业联盟成立。中国移动南方基地、中国电信亚太信息引擎、中国联通国家数据中心和一批云计算数据中心相继建成。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7%,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8.5%。

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深入推进。实施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重点行动,依托高新区、专业镇建成一批金融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中小科技企业征信中心。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49家,前海、广州、广东金融高新区3大区域股权交易平台累计挂牌企业超过6000家,实现直接融资99亿元。广州、佛山、东莞民间金融街有效运作。各类备案私募基金规模近3000亿元,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引入保险资金新增规模全国领先,科技保险试点稳步推进。

(四)加大统筹发展力度,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

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取得新进展。珠三角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61.8%、53.1%和30.3%。“九年大跨越”63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南沙新区新签项目投资总额超4500亿元,前海新区入驻企业超2万家,横琴新区分线管理正式封关运作,入驻企业达7363家,一批金融、产业创新政策在三大平台落地。珠三角地区工业技改投资超过1000亿元、增长34.2%,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企业达19家、增加4家。开展珠三角全域规划编制,科技创新、生态安全等一体化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

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效明显。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和珠三角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增3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和连山、南澳两县通高速。产业园区加快扩能增效,40个省产业园新建成项目275个、在建项目979个、新签约项目590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工业比重提高到16%。实施一批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项目,新区规划建设有序推进。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13个市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全面对口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帮扶资金达43亿元,引进产业项目990个。13个县(市、区)纳入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扶持范围。

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序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增3万名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率预计分别达87%、60%。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6100公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投入扶贫资金75.4亿元,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2.6万个、贫困户扶持项目58.8万个,有劳动能力的18.8万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5220元。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扶持“两不具备”村庄1.28万户搬迁安置。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扎实推进。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海不断强化。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预计可完成节能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电机能效提升370万千瓦,新增649.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完成降氮脱硝改造、496万千瓦取消脱硫烟气旁路,淘汰燃煤小锅炉1962台,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吨,新增绿色建筑16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取得新成效,累计实施改造面积24万多亩。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用海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深入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汕头贵屿环境整治等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珠三角地区PM2.5下降10.6%、PM10下降11.4%,全省平均灰霾天数下降2.8天,总天数为2003年以来最少。

生态建设有效推进。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750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355万亩。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750万亩,增加森林公园、湿地公园210个,森林覆盖率达58.69%。率先开展生态控制线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新增社区体育公园207个、新建绿道约2000公里。开展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941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784亿元、增长15.6%,在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住房等领域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教育创强争先,教育强市、强县、强镇覆盖率分别提高到57.1%、63.4%、8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1.2%。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取得新进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文化惠民水平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涌现一批新成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100%覆盖。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顺利运行。切实加强登革热、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防控工作。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妇儿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体育产业发展提速,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广东省运动员在仁川亚运会取得优异成绩。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完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人防、地质、气象、地震、统计、档案、新闻出版、社科、地方志、参事、文史等事业取得新成绩。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7.3万人次。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长10.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80元。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平均达87%和76%,在全省铺开大病医疗保险,初步实现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城市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80.5%、58.8%。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残疾人生活津贴等标准大幅提高。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万套、棚户区改造4.1万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0.9万套。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信访形势保持平稳。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强力开展打击涉黄赌毒、电信诈骗犯罪等六大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深入开展。海防打私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和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建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国防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得到加强,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推进,军政军民更加团结。

过去的一年,我们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83件、省政协提案775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1项,制定修改政府规章8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和程序,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密切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网络问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工作加强,审计覆盖面扩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纠正“四风”。撤销省政府系统议事协调机构151个,精简率68.9%。省直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压缩20.2%。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广东省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饱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职工,向驻粤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长期关心支持广东省改革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更加凸显,全面深化改革和转方式调结构任重道远;投资增长接续能力不强,消费需求增长偏弱,进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不断扩大,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去年生产总值、进出口等指标增速未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社会矛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问题仍然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增长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发展动力等方面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性变化,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广东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省份,较早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转方式调结构大势已成,珠三角地区有条件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持续平稳增长期,粤东西北地区具备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条件,广东省有能力既为国家生产总值提供支撑,又为国家结构调整提供支撑。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变,国内“三期叠加”仍然存在不少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并存。我们既要牢牢把握机遇,增强战略自信,又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广东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做好2015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强化风险防控,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生保障,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规划“十三五”发展任务,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把改革新红利不断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级3月底前完成,市县级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在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公布第二批40个省直政府部门和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公务员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探索开展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体制改革。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珠三角各市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年内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落实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库管理试点。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试点。继续整合清理专项资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压减至230项以内,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试点。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加快发展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支持设立和发展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担保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

深化商事制度和投资管理等改革。完善宽进严管配套措施,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体系,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探索以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职务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创新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统筹推进全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村居基层治理模式,稳妥推进“村改居”。落实市县镇各级抓基层治理责任,完善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基层服务优化提升、规范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快培育社工人才,支持发展志愿者队伍。

(二)强化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夯实持续稳增长基础。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4500亿元,重点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新开工梅州至平远等15项95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抓好济广、包茂、大广等高速公路广东段和虎门二桥等项目续建,年内新增通车里程6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前期工作。抓好干线公路“迎国检”项目建设。推进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客专梅州至潮汕段、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等铁路项目和广佛肇、莞惠、穗莞深、广佛江珠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抓好白云机场扩建、湛江机场迁建前期工作等民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和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推进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广汽乘用车扩能、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湛江钢铁、中委炼油、中科炼化、中海油炼化扩建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推动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筹建铁路发展基金。

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6大领域消费工程。创新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加快4G推广应用,促进新一轮信息消费。鼓励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电商平台和网上商城,推动传统市场、展会和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模式。扶持发展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抓好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消费。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过千亿的企业。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继续推动各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遴选确定首批省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专利信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规模。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节。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有效稳定物价。抓好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提高煤电油气运调节和供应保障能力。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增创自主创新新优势,努力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高新区、产业园、专业镇设立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机构,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做好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工作。

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实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财政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建设。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落实“两个支撑”要求,扎实推进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发展,实施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抓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办好首届珠江西岸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及其应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及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发展海洋航运。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推动粤东、粤西、粤北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带动大众消费。

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开展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落实加速折旧等措施,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加快珠三角地区“机器换人”步伐。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宽带提速普及,珠三角光纤入户率超过3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加快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推广“三网融合”应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云终端等关键领域产业发展。建设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五)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区域互促共进。务实推进泛珠合作,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筹建闽粤经济合作区。做好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省域城镇体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三个新型都市区建设,开展“2511”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市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发行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以“三规合一”标准为基础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提升建筑创作水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加快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市创建创新型城市,争取设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建设珠三角智慧城市群、森林城市群。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生态安全、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化等一体化重点工作,推进广佛同城化,加快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推动前海、南沙、横琴新区以及其他重大平台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及新区建设。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省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污染转移。坚持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发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面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强化县(市、区)结对帮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湛茂经济圈等区域融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加大省市扶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和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文化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开展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依托小城镇和中心村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民生活服务圈。

(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推进千里海堤加固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休闲、体验观光农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认真落实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台侨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力促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各项稳定出口政策,组织海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贸易平台。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和限时办结制,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合理增加优质消费品进口,稳定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和储备。提升“三个一”通关模式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国际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和服务。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广东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办好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和做好下一届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筹办工作,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合作,探索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推进互联互通。推动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建设和发挥作用,重点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产业园、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等开发建设水平。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金融、物流、教育、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带动利用侨资侨力。发挥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优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八)狠抓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最坚决态度和超常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进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现役燃煤电厂降氮脱硝改造,开展“趋零排放”试点。加强机动车减排,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推进农业源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跨行政区河流污染联合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石马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深入推进跨省水环境保护合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严控PM10、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坚决遏制粤东西北地区空气污染上升势头。推进汕头贵屿等区域重金属污染全面整治。加强环保执法,强化环保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绿道网升级,构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围填海管理,探索划定禁填区、限填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工业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电器,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低碳发展基金。加快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扩大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九)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大投入和更有力举措,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治理,有效提升社会发展水平。

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四重”建设、“2011计划”,建设高水平大学。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强师工程”。积极推进与港澳及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合作院校申报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药品集中交易制度,推动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进入平台交易。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拓展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重大传染性疫病防控能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整合和体制改革,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高水平新型智库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打造一批岭南特色文艺精品。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和版权保护。加强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

做好体育、民族、宗教、国防等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完善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发展校园足球。壮大职业体育,提升竞技体育,办好第14届省运会。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海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人防、地震、地质、气象、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推动诉访分离。坚持打防并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反恐防范体系,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的集中打击整治,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管边控海能力。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进网格化监管试点,加快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食用油、酒类等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劳资纠纷源头综合治理,开展欠薪等专项整治。抓好监狱管理、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

(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实施新一轮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10万人。健全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健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平台,实现90%以上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联网。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费基费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门诊检查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加强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恤孤、助残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190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9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二是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完成2571个重点帮扶村、20.9万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100条重点帮扶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培训贫困农民8.9万人。三是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按3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初创业经营者提升素质,提高创业就业项目补贴标准。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50万人次。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提高到800元、500元。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四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从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五是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对5.4万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按每月700、800、900元分档安排生活困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105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五个一”设备。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补助。六是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建立100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七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从12个增加到18个。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5市试行巨灾保险改革试点。在20个县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推进2784条信用村、3982条自然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建设。完成60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省补助标准从每公里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推进6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建设。八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56939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2057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完成5945户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从每户1.5万元提高到2万元。新开工建设46754户公共租赁住房。完成不少于10.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6000元。完成400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7000户搬迁安置。九是加强污染治理。珠三角地区淘汰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6000元到30000元。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22元提高到24元,对粤东西北护林员每月补助300元。支持69个县(市、区)“一县一场”(垃圾焚烧厂或垃圾填埋场)建设,并以奖代补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配备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对规模化养殖场环保达标给予奖励。十是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全省2.6万个村(社区)按每个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适当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补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使广东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政府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政务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提升公务员队伍依法办事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考评。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厉行法治。完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自觉把行政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健全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懒政怠政的监察、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四是狠抓政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严三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四风”,持续加强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以权压法、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坚持积极有为、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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