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 ||||||||||||||||||||||||||||||||||||||||||||||||||||||||||||||||||||||||||||||||||||||||||||||||||||||||||||||||||||||||||||||||
穗人办发〔2008〕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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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公务员博思职业英语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机关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务员英语学习水平,搭建公务员持续学习英语的平台,提高我市公务员应用英语进行国际交往和沟通交流的能力,优化涉外服务环境,为第16届亚运会的举办打下良好的涉外公共服务基础,按照《广州市2008年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点》,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参加博思职业英语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开展贴近公务员工作和学习实际的博思英语专题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博思职业英语培训考核属于公务员更新知识选修课程,公务员可根据个人工作、学习的实际需要自行选择,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安排有英语学习兴趣的公务员,特别是涉外机构及窗口部门的公务员参加学习。 二、培训考核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以《新剑桥职业英语学生用书》为主设计专题系列学习内容,学员可以根据工作和学习的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专题进行学习。培训分为初级班和中级班,由学员根据个人英语水平选择学习。培训采取半脱产学习形式,集中面授,每周利用半天工作时间和1个晚上业余时间上课学习。2008年第1期具体专题设计和教学安排详见附件。 培训结束后,学员可以报名参加博思职业英语水平等级测试,以检验自己的职业英语水平程度。英语水平较高、自学能力较强的公务员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博思职业英语等级考试。 三、学分登记及管理 公务员参加博思职业英语培训和考核学分属I类学分,培训以专题为单位设班考勤,学员修完一个专题即可获得本专题相应学分(按实际出勤率计并要求出勤率达70%以上)。参加考核学分为3分。培训考核学时、成绩及学分在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登记和管理。 四、培训考核费用 市直机关公务员首次参加博思职业英语培训和考核的费用在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区、县级市公务员培训和考核费用按各自经费渠道解决。 五、培训考核机构 培训考核机构安排如下:
以后各期培训考核安排详见各培训考核机构的开班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在完成公务员实用英语培训考核后,要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博思职业英语的培训和考核。 六、报名及报到事项 (一)请各单位登陆“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gzpi.gov.cn/GZGWYPX),在接受报名的培训班中选择相应培训班进行报名,额满为止。 (二)请参训学员携带公务员培训证书及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开学当日提前半小时到相应培训机构报到上课,通过培训证书条形码考勤。 附件:1.2008年第1期(总第4期)公务员博思(职业)英语初级班专题培训教学安排表 2.2008年第1期(总第9期)公务员博思(职业)英语中级班专题培训教学安排表
二○○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2008年第1期(总第4期)公务员博思(职业)英语初级班专题培训教学安排表
附件2 2008年第1期(总第9期)公务员博思(职业)英语中级班专题培训教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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