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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15-05-13〗   本文作者:   浏览次数:1259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改革精神,服务省委、省政府振兴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中心工作大局,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统筹解决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人才招聘难题,在总结2014年专项公开招聘的基础上,根据今年省厅工作安排,继续组织开展“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导向,不断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适当降低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的进入门槛,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同时为基层优秀人才成长提供通道,不断加强乡镇人才队伍建设,丰富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要求:既要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又要在制度上推陈出新,采取适当倾斜措施,选拔更多适合乡镇工作需要、懂乡音、熟乡情的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进一步完善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制度机制。

二、政策措施

针对基层实际问题,在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中,继续采取适当降低招聘门槛,向基层本土人才适当倾斜,探索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等措施,让有志于在基层事业单位服务、创业的人才“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一)降低招聘门槛。岗位条件中学历要求一般为大专以上学历。部分特殊岗位可以将学历要求降低为中专。

(二)对基层本土人才实行倾斜。招聘单位可设置免笔试岗位,专门对“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招聘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进行招聘,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三)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免笔试岗位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服务期8年,并规定未满服务期离开的,5年内不得进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基层服务项目人才落实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5月1日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招聘范围和方式

(一)招聘单位。参加专项招聘的单位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含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市)乡镇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印刷、评阅,并在统一时间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地市人社部门及其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四)笔试类别。笔试类别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类。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落实招聘岗位。各有关市人社部门要认真宣传发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要求明确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按时将有关岗位信息上报省厅汇总。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省厅与各市、县人社局同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招聘工作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组织报名。专项招聘统一在我厅考试网络中报名。各有关市人社部门在统一系统平台上录入岗位信息。

(四)统一时间笔试。时间初定在5月份。考务工作具体有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承担。期间,省厅派巡考组到各地巡考。

(五)集中时段面试。面试具体实施工作由各有关市组织,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各县人社局会同有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考生,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有关市、县人社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有关市人社局统计上报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数据。

五、有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有关市要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工作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工作。须按照不少于乡镇事业单位空编数30%的比例上报招聘岗位。凡不按要求上报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得新进人员。

(二)按时上报岗位信息。各有关市人社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按信息征集表(见附件)要求分“笔试加面试岗位”和“免笔试岗位”两类上报。请于3月10日前将参加专项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上报省厅。

(三)有关经费安排。笔试试题命制、印刷、阅卷等费用由省厅承担,其它费用由各市自行解决。

联系人:何松爱、雷春斌,联系电话:020-83137825、83134958,电子邮箱:shiye_rst@163.com,QQ群:219064686

附件:1、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信息征集表

2、岗位代码编制规则;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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