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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黄埔区第二次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15-05-27〗   本文作者:admin_n   浏览次数:1022
因社区建设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46名(其中大沙街45名,南岗街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46名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分两类进行:

1.职位A共28名,面向社会招聘;

2.职位B共18名,面向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招聘。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广州市户籍;

3.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今年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具体职位要求

1.随军家属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报考职位B的人员,现在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且满1年以上(2014年5月28日前在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正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5月30日(星期四-星期六);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2.报名地点:

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区社区服务中心(黄埔区政府对面)。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2015年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是社区建设方面。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笔试成绩按职位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各招聘职位数分别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

Y=2X+5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B(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类)的,还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原件等材料。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分配

根据街道职位类别和招聘人数,采取抽签的分配办法,由街道随机抽签确定本街道拟聘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有关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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