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坑镇会计核算中心、东坑镇房地产管理所、东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坑镇投资服务中心、东坑镇水务工程建设营运中心、东坑镇人才服务站直属东坑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
(2)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历验证、学位、学位验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21日、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东坑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和阳光东坑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和阳光东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站和阳光东坑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83381510;联系人:卢学斌
附件: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