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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6-05-31〗   本文作者:admin-L   浏览次数:806

根据《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计算

(一)报考河源考区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具体要求请在指定网站查询《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

(三)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河源考区子系统查询。

(四)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的确定

1.根据2016年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划分、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审核对象(入围人员已公布,请考生自己查询)。除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报考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为考生自愿参加,故此类人员由招录单位专门通知,不统一公布。

(二)资格审核时间与地址

1.市直机关(含公安机关、法检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与地址:

集中审核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河源市技师学院培训楼B、C栋一楼(河源市东环路)(见附件1)

递补审核时间与地址:2016年5月28日至31日下午15:00,具体时限及地址由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递补考生。

2.县区机关和乡镇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公告或通知,如有疑问可及时和招录单位联系。

县区资格审核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资格审核方式及原则

此次资格审核工作与资格审核递补工作同步进行,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按照同职位且达合格分数线的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核递补,招录单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的资格审核现场。

当接到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取消递补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六)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请详细阅读附件3,及时做好资料准备。

(七)需注意的事项

1.各位考生在资格审核时留意自己是否已经签领以下相关材料:①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当场签领《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当场签领《资格审核不合格通知书》,拒绝签领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③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和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并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能依时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未准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提供审核材料不齐且不能按时补齐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3.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对招录单位不按规定开展资格审核工作或有其他问题影响审核结果的,考生可直接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6月14日-18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面试考生需提前45分钟报到(即每天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面试前3天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务必自行留意。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以下资料进入面试考场: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准考证》。

四、体检安排

体检拟安排在6月23日至28日进行,请考生不要远离,随时留意网上公告。

五、考察与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人数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生,经体检合格的,依规定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本次公务员考录信息将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河源考区网站公布。

请各位考生在整个考录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公布的信息,按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时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工作。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各县区公务员管理部门或市直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已公布)。如未能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或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考试环节,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开通监督投诉专线电话:0762-3238331、18813264927(在正常办公时间开通)。

附件1:市直机关职位资格审核地点交通图

2016年河源市资格审核时间与地址:

1.市直机关(含公安机关、法检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与地址:

集中审核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河源市技师学院培训楼B、C栋一楼(河源市东环路)(见附件1)

递补审核时间与地址:2016年5月28日至31日下午15:00,具体时限及地址由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递补考生。

2.县区机关和乡镇机关职位考生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公告或通知,如有疑问可及时和招录单位联系。

附件2:县区资格审核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县区

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地点

乘车方式

源城区

0762-3332162

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
区政府大院E栋306室

河源市区乘坐6、10路公交车至城区人民政府站下车或在河源市区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东源县

0762-8808962

东源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河源市区乘坐102、103路公交车至东源交警大队站下车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或在河源市区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连平县

0762-4329809

连平县人社局一楼
(劳动就业服务大厅)

河源市区汽车总站或新城汽车站乘坐专线车前往连平县城(元善镇),到达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龙川县

0762-6889468

龙川县委党校教学楼一楼
(鸿景酒店后面)

河源市区汽车总站或新城汽车站乘坐专线车前往龙川县城(老隆镇),到达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和平县

0762-5639928

和平县福和中学讲学厅

河源市区汽车总站或新城汽车站乘坐专线车前往和平县城(阳明镇),到达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紫金县

0762-7825535

紫金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河源市区汽车总站或新城汽车站乘坐专线车前往紫金县城(紫城镇),到后再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江东新区

0762-3133689

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楼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至江东新区管委会站下车或在市区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附件3:资格审核各类考生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招录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须提供资料如下:

(一)《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考生需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名;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张(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考生需6张照片);

(三)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外语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国有单位正式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委培生或定向生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校方同意报考证明;

(五)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人员须提供:

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即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须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九)招考职位及《报考指南》要求的其它材料。请考生资格审核前认真阅读《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广东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指南》,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填报虚假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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