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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8名编外合同制文员公告【7月27日】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6-07-27〗   本文作者:admin-L   浏览次数:839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依据海珠区有关文件的精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合同制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编外合同制文员8名。

编外合同制文员职责:负责案件开庭审理、调查询问、合议庭评议、宣判等记录工作;负责排期和庭前准备工作;制作案件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及时校对、送印法律文书以及信息录入、司法公开、阅卷和卷宗移送归档工作;完成法官在庭上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文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

3、男女不限,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5、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拼音或五笔等输入法,速录技能应达到听打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有速录资格证者优先)。

6、能自行解决居住。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逸景路333号办公楼1002室。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文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由本人填写《2016年7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笔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3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一是采用听打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打字的熟

练程度,按80字/分钟速度测试文章2篇(每篇字数约1500字,约30分钟);二是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法律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五、聘用与待遇

1、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

2、待遇从优,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2。

联系人:梁主任。

附件:《2016年7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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