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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州市龙门县招聘12名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公告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18-04-20〗   本文作者:admin-li   浏览次数:789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就读本科时须是师范类全日制毕业,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12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2.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自荐。要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材料一起发送到rsg7781313@163.com或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科技教育局人事股。(邮件标题或邮寄封面请注明:“XXX研究生应聘材料)。联系人:洪老师,电话:0752-7781313。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

报考者直接在现场面试。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招聘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 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我县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年薪9-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发电〔2017〕4 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特定津贴(入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开始享受),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的安家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考核优秀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科技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

1.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公开招聘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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