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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湛江市坡头区公开招考党建指导员公告
本文转载自:〖〗    发表时间:〖2019-04-11〗   本文作者:li   浏览次数:579

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是隶属中共坡头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作为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考坡头区党建指导中心工作人员8名,按照事业干部人事编制管理,派驻区属镇街工作。

招考岗位和人数详见《2019年坡头区招考党建指导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3.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6.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坡头区南调路791号,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759-3950868)。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9年坡头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时,考生须提供《2019年坡头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中共正式党员的有关证明材料(需党员所属党支部的证明),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有关证件需用A4纸复印一份给审核单位留存,原件审核后退回。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于2019年4月29日—4月30日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7.考试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及基本能力等,以100分制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由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测试》和《申论》。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4.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8.体检。根据岗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9.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10.公示。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坡头区政府网(http://www.ptq.gov.cn/ptq/default.aspx)、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下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ptrsj.ptq.gov.cn/PTQ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党建指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

(二)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班子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

(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四)与镇(街)、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整改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纳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由中共坡头区委组织部、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坡头区招考党建指导员职位表

2:2019年坡头区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中共坡头区委组织部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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