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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8名公告
本文转载自:〖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    发表时间:〖2024-03-27〗   本文作者: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73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

(二)招聘人数:8人

(三)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及配合执行法官从事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以及完成法院和所在部门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五)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七)确定录用后能在规定时间到岗工作。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合同制法官助理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于2024年3月21日起,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ns.gov.cn)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nsfy.gzcour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等发布网站查看招聘公告,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18:00(以我院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以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命名(例:张三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邮箱:nsfyzzb@gz.gov.cn。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扫描(非拍照)成PDF文档。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便能够联系到本人)。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以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PDF文件。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员工(含试用期)报考,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

我院收到报名资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通知本人补充材料。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留意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我院出具试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法律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设定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核和面试阶段。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核及面试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及面试名单。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1.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需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和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具体工作思路以及举止仪态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先按附件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区分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我院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所产生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递补

我院将建立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备用人员库,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体检人员的进入备用人员库,因人员辞职等出现职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年内有效。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六、薪酬待遇

(一)我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待遇优厚。具体管理及薪酬待遇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6978,咨询时间:即日起至笔试前一个工作日,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本公告及报考相关附件同时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南沙区人社局—人才招聘栏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官网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六)本招聘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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