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贺南方学员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监狱等热门职位状元
您的当前位置: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 领导干部公选 >> 银行招聘 >> 正文内容
申论点评范例之十九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08-09-07〗   本文作者:gwypass   浏览次数:1813

申论点评范例:19

 

你需要在短时间迅速提高你的申论分数吗,建议你最好能在考前请专业人员点评几篇你的申论写作,如果需要点评,请电话联系020-33545563或发邮件至gwypass88@163.com

 

点评专家:赵玲玲教授

    赵玲玲教授,人事部门特聘申论阅卷总评。中国公务员培训行业十佳培训师,公务员录用考试系列教材主编。曾多次参加公务员录用阅卷工作及参与申论评分标准制定,并担任阅卷总评及负责人。曾受到广东多家媒体如:《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江门电视台》等的采访。指导的学生,在国家及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多人获得报考职位笔试面试第一名。

 

第一题的答案:

上述材料反映了农村土地纠纷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征地越来越多。在商业利益和政府双重利益的驱动下,河北省石家庄西北的北焦村和西营村等城郊的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更有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为搞土地开发等商业营利目的,在征地后未及时开发而闲置土地,造成了耕地、菜地无法耕种,杂菜从生的局面。

由于《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低,远远低于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所得到的补偿,因此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而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许多地方出现了大量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用土地的营利性商业项目,从而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上访和干群冲突。若不尽快解决该问题,则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发展。为此,200410月底,国务院下发了《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限制了地方政府的土地审批权以及规定了土地补偿费用的法定上限,以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第二题的答案

命脉

土地,作为中国农民的命脉,不仅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状态,更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然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农民征地越来越多,土地问题越来越突出。(最后一句表达不清晰)

造成农民土地被大量征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商业利益和政府双重利益的驱动导致农民大量失地;二是农民没权利为土地定价;三是政府没为农民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其进行的营利性商业项目,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制征地;五是农民得到的补偿少。(此条不是原因

(此处过渡没有表达出农民土地被乱征用的危害性)虽然我国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应对土地被大量征的问题,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整治工作仍任重道远。因此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努力: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土地管理法》的修订,统一土地利用管理制定评价标准,真正做到管理土地征用问题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安置和保障的专款基金会,使失地农民得到安置;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岗位。

三、加强监管力度。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土地审批、土地征用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加大对违法征地者的惩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对涉及征地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适当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依法征地的重要性,违法征地的法律后果,从而促进广大干部的自律性。

五、企业要加强对土地的复垦力度。各矿业公司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技术创新,完成复垦项目,使土地的生态环境改善。

六、规范征地程序。政府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中征地的程序,合理征地,不得随意下放土地审批权。

    七、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漏打了这条措施)

八、借鉴国外先进的整治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与建议,试点成功后向全国推广。(后两条展开陈述不够。)

随着我国政府对土地征用问题已的高度重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土地征用这个关乎农民命脉的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总评:思路清晰,符合申论要求,语言过于精练,论述较充分,写得很好,但要注意语言的通顺和词语的搭配。最好能多度相关的问题即资料,充实文章内容,是文章饱满起来。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考试培训 | 辅导资料 | 行测信息 | 申论信息 | 面试信息 |南方公务员博客 | 网站地图 | sitemap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广东公务员考试 | 广州公务考试 | 深圳公务员考试 | 广东选调生及公遴选 | 事业单位招考

南方公务培训中心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西校区实训楼516

联系电话: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务考试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20522号

       
  • 电话咨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