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材料】
材料1:
“警察同志,父亲病重需要转院,时间紧迫,实在是没有合适的车位不得已才在此停车,还望理解”这是一位车主的纸条留言,交警对此开出温馨提示单:“祝您父亲早日康复!”交警柔性执法赢得群众交口称赞。
麦某曾经是一名乡村医生,在地村民中小有名气,于是在自己家中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一做法违反了《基本医疗健康促进法》,但考虑到他此前没有无证行医的违法记录。在家中“看病”也只是开出“药方”,没有销售药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地行政执法机关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统一,依《行政处罚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随后,麦某积极响应落实整改。
某地行政执法机关对当地建筑公司实施劳动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向建筑工人询问工资发放情况,A建筑公司建筑工人说,公司能足额发放工资,但经常不能及时发放,执法人员调查发现,A建筑公司经常延期发放建筑工人工资,主要原因是A建筑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周期过长,A建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也想及时发放工资,但公司制度摆在这里。”由于A建筑公司没有很强的主观的恶意,行政执法机关并未“一罚了之”而是约谈A建筑公司负责人向其宣传解读《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整改内部制度。经整改,A建筑公司工人都能及时获得工资。这种执法方式,传递了法治温度,以温润姿态彰显法治刚性。
某小区居民举报,流动摊贩天天在小区周边占道经营,阻碍了车辆通行,制造噪音影响居民休息,行政执法机关并未简单“一禁了之”,经调查和研究,行政执法机关出台文件,实行划区域摆摊和限时段经营的政策,此举在法律范围内平衡了各方的利益,既维护了交通秩序、市容市貌,也保障了流动摊贩的经营,还保障了小区居民的权益。
农户王某收购村民种的蔬菜,在集市上摆地摊出售,行政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王某出售的蔬菜重金属含量超标,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执法机关可对王某罚款5000元,事发后王某向执法人员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并积极追回已售蔬菜,由于王某已六十多岁,身患疾病,以卖菜为生,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如进行处罚,王某的生活和经营将难以为继,王某又积极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行政执法机关依《行政处罚法》对王某作出免于处罚决定,可见,柔性执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既要把握执法尺度,也要传递法治温度。
材料2:
202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早在2020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该办法规定:组织行政检查可以采取合并检查、联合检查、跨区域检查等方式进行;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避免行政执法主体对检查对象重复检查;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同一时期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当合并进行;不同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多项检查并且内容可以合并完成的,原则上应当组织联合检查。秋日的午后,A 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迎来了几位特殊的“来客”:2名交通运输执法人员,2名公安执法人员,2名应急管理执法人员,2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这一行8人依次走进企业办公室,车场,仓库等,翻看经营资质,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交通违规,检查危险化学品“一品一码”、罐体容器检测有效期等,不到一个小时就悉数完成,全程信息实时录入“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这是企业开办以来经历的首次“综合查一次”检查。从2022年开始,A市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行动,市场主体均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情况表示满意。A市的“综合查一次”还结合非现场执法监管新形势,加强执法过程智慧化监管,主动运用遥感监控、在线监测、卫星定位等方式开展“零打扰”执法检查,为企业经营“远程把脉”。2024年4月,《A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成为全国首部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截至2024年10月,A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共涉及事项30大类,覆盖25个检查主体和119个检查事项,共计开展检查93次,检查企业253家。
面对企业反映“检查扰企”的情况,广东省B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2023年11月,B市印发了《B市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这一联合执法工作。该方案通过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
进行“一件事”集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这一改革实现了从“多头查”到“联合查”的转变,有效解决了重复检查问题,构建了“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立体高效”的监管新格局。
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B市对纳入清单的事项开展了“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1176次,检查企业1948家,减少上门次数4858次,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
2023 年初,广东省C市出台了《C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列出第一批共4大类17项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检查主体包括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等10多个部门,全面启动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根据实施方案,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协商选取本行政区域内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
2023年5月,C市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该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局、气象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
执法机制的实行,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材料3:
广东低空经济发展已经起步,在广州珠江新城,飞行汽车飞越CBD,在广州从化、增城的农田上,农业无人机喷洒农药,播撒种子;在深圳,一架直升机载着10名旅客,从深圳北站接驳机场腾空而起……通用无人机方面,广州基础已然牢固,备受关注的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领域,广州已培育数家明星公司,乘坐“空中的士”出行将从梦想照进现实:“打飞的”之外,广州多家知名无人机企业让“低空+农业”“低空十配送”“低空+消防”“低空+文旅”等商业应用场景“百家齐放”。2024年10月,广州市B区域管部门演示了无人机辅助户外广告招牌检查执法工作,区域管部门接到市民反映后,从办公地点所在地楼顶“无人机机场”起飞一架无人机,飞入市民反映存在户外广告问题的区域,拍照取证,并通过智慧城管后台分析户外广告的现状和审批情况是否存在不符,生成工单供执法人员后续进一步处理。
消费级无人机方面,世界“无人机之都”深圳铺垫已久。2024年,深圳正着力推进“eVTOL+文旅消费”的低空经济新业态。2024年10月,常态化无人机配送航线在深圳F口岸开航,民众在口岸附近点外卖可享受“空投”服务,下单后最快10分钟在指定降落地点取货,经营主体负责人表示:F口岸每天产生数百上千个外卖订单,但这里每天数十万客流量,大家很难与外卖员交接。相比其他区域,口岸外卖订单配送时长平均多20分钟。无人机配送,可为用户节省近30分钟的等待时间,固定降落点还免去了人找货的烦扰,方便赶时间的过关用户。
发展无止境,追求不止步,广东决心更上一层楼,从低空“领飞”未来。为此,广东省A市积极推动立法,通过立法保障低空经济发展。近期,广东省A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A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就进一步推动低空经济发展踊跃发表意见:
市民关女士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法规,我对‘打飞的’也比较好奇,但最关心的问题还是价格。对于短途城际飞行来说,如果动辄上千元,大部分消费者一般消费不起,还不如选择高铁、汽车等工具出行;但如果遇到突发救援或有医疗需要,我还是会选择这种方式。”关女士还提出,未来低空飞行应注意规避摄像头拍摄居民隐私内容,一些低空飞行器自带拍摄功能,低空客运实现后,乘客拿着手机、相机就可以进行低空拍摄,不可能要求家家户户大白天拉上窗帘,如何保护居民隐私值得关注。
人大代表李先生表示,外卖员人工配送的效率已经很高,一般能在30分钟左右配送到家门口或办公室门口。大部分时候,消费者也不赶时间,因此,尽管“低空十配送”可以提高效率,但如果它的价格比外卖员人工配送高出一大截,消费者大部分时候还是宁愿选择外卖员人工配送,李先生还担心,低空飞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低空飞行的普遍应用需要在城市建设大量的相关配套设施,这些配套设施的运行可能会产生噪音、灰尘等污染,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
政协委员会谭先生认为:“法规草案明确了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提出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举措,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他提出:低空客运航线在城市里普遍开通会带来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个是安全:“低空飞行涉及航空安全、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飞行活动安全进行”,另一个是隐私:低空飞行活动的增加,可能会带来私人隐私保护方面的问题。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的普及,使得空中拍摄和窥视变得更加容易,这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应明确低空飞行活动应遵循的隐私保护原则。
低空飞行企业管理人员王女士认为:低空客运和货运的大量普及,需要建设大量配套设施,而低空飞行面临的一大困难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为满足低空应用场景需求,需要建设一大批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中转、货物装卸、乘客换乘、航空器存放、能源补充维修保养、飞行测试等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城市里本来就存在公共用地紧张问题,这个问题单靠市场调节无法得到解决,需要政府出台有效措施政府出台有效的措施,王女士还指出,低空飞行的安全问题主要不在于飞行器本身的安全,而在于空中交通安全。低空飞行器之间发生硬撞,既危害地面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某研究机构专家薛先生认为:“为低空经济立法是必要的、迫切的。”低空飞行企业往往因找不到办事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而“头痛”。发展低空经济所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空港委、工信部门、公安部门、气象部门以及文旅部门等,这些部门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分工与合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否则部门之间容易推诿扯皮。
不同部门对同一事项持不同态度,企业就很难办,有时候虽然找到了办事部门,但程序消耗时间太长,影响企业相关业务的开展。以适航审定为例,适航审定是航空飞行器商业化运营的关键一环,企业拿到适航证书后,还要一段较长时间进行测试和审定。
【作答要求】
问题一:根据材料1,请简要阐述你对柔性执法的理解。(15分)要求:紧扣材料,理解准确,条理清晰,篇幅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柔性执法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既要把握执法尺度,也要传递法治温度。
它强调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统一,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采取开出温馨提示单、依法不予处罚、约谈整改、划区域限时经营等灵活措施,而非简单“一罚了之”。这种执法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又传递了法治的温度,同时平衡了各方的利益,提升了整改积极性,赢得了群众称赞。柔性执法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体现,值得推广和实践。(194字)
问题二:根据材料2,梳理总结广东省推行“综合查一次”的主要做法。(20分)要求:紧扣材料,内容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篇幅不超过400字。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1.出台省级规章:颁布实施地方性规章,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规定采取合并检查、联合检查、跨区域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2.A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全程信息实时录入“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结合非现场执法监管新形势,加强执法过程智慧化监管,主动运用遥感监控、在线监测、卫星定位等方式开展“零打扰”执法检查,为企业经营“远程把脉”;出台市级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明确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3.B市:出台实施方案,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解决重复检查问题,构建“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立体高效”的监管新格局。4.C市:推进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检查主体,启动联合执法模式,共同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协商选取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等,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371字)
问题三:请针对材料3中各界代表反映的问题,就A市进一步发展低空经济提出对策建议。(30分)要求:紧扣材料,建议具体明确,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篇幅不超过600 字。
参考答案:1.合理定价,提升竞争力。做好前期调研,在低空经济定价上充分考虑市场接受度和消费者支付能力,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政府可给予补贴,降低消费者负担;技术创新,推动电动垂直起降等核心技术发展,降低运营成本。2.加强隐私保护。明确低空飞行活动的隐私保护原则,规范低空飞行器的拍摄行为,如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限制飞行高度和区域,禁止在特定区域进行拍摄;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低空飞行器的管理和执法,对侵犯隐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3.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科学规划配套设施布局,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对低空飞行器的噪音、灰尘排放进行规范,推广低噪音、低污染的飞行设备;加强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及时采取降噪、抑尘等措施。4.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空域规划与管理,优化空域划设,建立空域实时协调机制。对危险事件进行仿真评估预警;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整合航路规划、空中避障、空域管理等功能。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出台有效措施,统筹规划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利用率;给予扶持政策,引导市场建设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中转、货物装卸、乘客换乘等地面配套基础设施。6.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通过立法或政策文件,清晰界定相关部门在低空经济中的职责,避免推诿扯皮;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设立低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审批平台。(592字)